生产厂商:辽宁卫星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血栓栓塞性疾病的溶栓治疗。包括急性广泛性肺栓塞、胸痛6~12小时内的冠状动脉栓塞和心肌梗死、症状短于3~6小时的急性期脑血管栓塞、视网膜动脉栓塞和其他外周动脉栓塞症状严重的骼-股静脉血栓形成者。也用于人工心瓣手术后预防血栓形成,保持血管插管和胸腔及心包腔引流管的通畅等。溶栓的疗效均需后继的肝素抗凝加以维持。
生产厂商: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①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②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③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