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4:1)
参考价格:¥.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223
生产厂商: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 上呼吸道感染: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 2. 下呼吸道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 并感染等。 3. 泌尿系统感染: 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 性下疳等。 4.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 其它感染: 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国药准字H20041223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4:1)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 上呼吸道感染: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 2. 下呼吸道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 并感染等。 3. 泌尿系统感染: 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 性下疳等。 4.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 其它感染: 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本品是由阿莫西林与克拉维酸钾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为半合成的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主要作用在细菌的繁殖阶段,通过抑制其细胞壁粘多肽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对许多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效。克拉维酸钾具有与青霉素类似的β-内酰胺结构,本身只有微弱抗菌活性,但能通过阻断β-内酰胺酶的活性部位,使许多细菌所产生酶失活,尤其对临床重要的、通过质粒介导的β-内酰胺酶(这些酶通常与青霉素和头孢霉素的抗药性改变有关)作用更好。两者合用,可使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从而对产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仍然有效
1. 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 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 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4. 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 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 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9. 由于本品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故可在空腹或餐后服用,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1. 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 吃饭开始时服用 就会恢复正常。 2. 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 3. 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156.25mg(12片/板)
本品可直接口服,或置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本品也可置于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成人 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 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 小儿(体重≤40kg) 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 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 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 疗程7~10日。 其他感染剂量减半。 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 肾功能减退者 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 血液透析患者 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阴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