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参考价格:¥.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40104
生产厂商: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国药准字J20140104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主要作用于支气管肾上腺素受体,松弛平滑肌。
通常情况下,不能将沙丁胺醇和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合用。与其它拟交感药物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过度的拟交感作用的产生。动物研究表明,大量的沙丁胺醇可与丙咪嗪、利眠宁和氯丙嗪产生相互作用,但对于人类的实际意义尚待确立。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100μg(300揿/瓶)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成人: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老年人用药: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儿童: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肝功能损害患者: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肾功能损害患者:约60 - 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参见【注意事项】)。
30℃下避光。